| 16项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享退税优惠 |
| 来源:雅式工业专网 录入时间:07-02-13 19:34:22 |
据《中国工业报》载,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出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国务院确定的16项重大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徵后退。
《通知》并指出,对于已实施进口零部件、原材料先徵后退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一旦通过审核确认,将停止执行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但对其中部分整机和设备,可根据上下游产业的供需情况采取过渡措施,例如降低优惠幅度或是缩小免税范围,待过渡期结束后再完全停止针对整机的进口免税政策。
依据《通知》,所退税款一般作为国家投资处理,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所退税款转作国家资本金,具体做法则依据企业性质而有所不同。除了国有独资企业采取直接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方式之外,其他企业需按下列方式转作国家资本金:含国有股东的公司制企业,由国有股东持有新增国家资本金所形成的股份;无国有股东的企业,由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持有国家资本金所形成的股份;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有关定向增发新股的规定执行。如企业未能按期将退税税款转作国家资本金的,应将所退税款及时退还国库。
财政部表示,实施退税优惠政策后的每年年底,财政部将会同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实施效果等情况,对下一年度各专项政策的退税商品目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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