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7月):施耐德电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上述决定
- 2007年(9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施耐德电气C65系列侵犯正泰的专利权,并宣判施耐德电气支付3.3亿元人民币赔偿金
- 2007年(10月):施耐德电气不服此判决,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从这一时间顺序看,我们理解此次争议目前远未到达成最终结论的程度。
真实情况 – 施耐德电气20年前就已发明了C60断路器
- 20世纪80年代:施耐德电气发明C45系列微型断路器。
- 1987年:施耐德电气向其在中国的首家合资企业转让C45生产技术,取代了传统的保险丝,提高中国人民的安全用电。
- 20世纪90年代: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性,施耐德电气开发了C60断路器,其中首次配备了触头快速闭合机构(FCCM),并于1991年起开始在欧洲生产。
- 1993年:施耐德电气开始向中国出口C60系列产品,向本地市场提供这一创新成果。
- 1996年12月:1996年12月23日,施耐德电气在法国注册了C60系列改进发明专利(FR9616151),其中清楚包括了FCCM的技术图,并以该日期为优先权日在中国申请了专利。
- 1997年11月:正泰于1997年11月11日在中国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ZL97248479.5)
- 2000年:施耐德电气向其与中国合作伙伴在天津成立的合资公司——SELV转让C60生产技术。
以上事实说明,施耐德电气是C60系列断路器以及FCCM的发明者,早于正泰采用FCCM的设计来注册并生产其和C60相似的断路器系列。最后,施耐德电气在中国的专利也证明其在正泰注册FCCM之前就发明了该项技术。
施耐德电气能证明C60的设计及使用早于正泰的实用新型专利
- 在中国注册的专利
- ASTA 证书 (1991)
- 标有FCCM技术的海报
- 1997年前,在中国有超过30个地方安装了C60
- 1997年前,施耐德电气在中国的分销商曾在中国销售过C60
施耐德电气在欧洲多个司法机构起诉正泰侵犯其C60断路器的专利
- 2006年10月 - 意大利威尼斯法院针对正泰公司侵犯施耐德电气C60系列产品专利权的行为发出了临时禁令
- 2007年3月 - 德国杜塞尔多夫上诉法院要求正泰停止其对施耐德电气C60系列产品专利的侵权行为